“承惠,一千二百联邦幣。”
    林拾安盯著柜檯上那三枚指甲大小的乳白色晶体,和一张空白卡胚,沉默了三秒。
    “夺少?”
    “一千二。”老板头也不抬,手里拿著鸡毛掸子扫著货架,“最基础的召唤材料,三枚白色幻想结晶,一张下等卡胚,一共一千二百信用点。”
    林拾安说不出话来。
    他低头看著自己口袋里的余额。
    一千三百块。
    “那个……”林拾安抬头堆笑道,“周叔,能便宜点不?”
    被称作周叔的老板终於回过头来。
    那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看了林拾安一眼,又看了看他展示的帐户余额,皱了皱眉头。
    “你小子,今天是你的初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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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林拾安点点头,“刚满十~八~岁~”
    “给老子好好说话,別夹著嗓子!”
    “……刚满十八岁。”林拾安用正常的语气又说了一遍。
    周叔沉默了片刻,將桌子上那三颗幻想结晶和卡胚推了推。
    “拿走吧,不要钱。”
    “周叔?”
    “我当年跟你爸妈是老交情了。”周叔別过脸去,继续拿鸡毛掸子扫货架,“这些年照顾你是应该的。这些东西值不了几个钱,拿著用。”
    林拾安愣了一下,看著桌子上的幻想结晶和卡胚。
    他犹豫了一下后,还是將一叠钱放在柜檯上。
    “您这些年照顾我的已经够了,这些钱我得出。”
    周叔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好一会没说话。
    最后他又嘆了口气,从货架子地下摸出一个小不布包,放桌子上。
    “拿著。”
    “这是?”
    “送你点好东西,就当是你生日礼物了。”周叔摆摆手。
    林拾安打开布包看了一眼,里面是几枚淡绿色的晶体碎片,比刚才三枚白色的略大,散发著微弱的光。
    “这是……绿色媒介?”
    “碎片而已。”周叔已经转过身去,“完整的绿色品级你买不起,这几块是上次进货剩的边角料,留著也没用。你召唤的时候一起用,能稍微增加点成功率。”
    林拾安攥紧那个布包,看著周叔的背影,喉咙动了动。
    半响,他深吸一口气,咧嘴一笑:“行,周叔,改天请您喝酒。”
    “滚蛋滚蛋,小屁孩喝什么酒?”周叔头也不回地摆手。
    林拾安笑著转身,推开门子,走进了外城区的街道。
    …………
    外城区的街道永远是灰扑扑的。
    林拾安走在路上,身边是行色匆匆的人群。穿著破旧工装的工人,面黄肌瘦的孩子,目光呆滯的老人。
    偶尔有一辆装甲车驶过,那是联邦卫队的巡逻车,车上坐著全副武装的召唤师,用冷漠的目光扫视著他们。
    他把手插进口袋,怀里揣著布袋。
    十八岁了。
    在这个世界,十八岁是初次召唤的法定年龄,也就是所谓的初召日。
    每个人一生只有一次的机会,用最基础的材料,召唤自己的第一张卡牌。
    一旦召唤成功,哪怕是最低级的白卡,也可以以召唤师的身份进入內城区进行培养,彻底翻身。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什么都召唤不出来,在外城区当一辈子平民。
    而能召唤出什么,全靠“羈绊”。
    羈绊是个很玄乎的东西。简单说,就是你和你想召唤的那个存在之间的情感连接。
    你越了解他,越相信他,越喜欢他,召唤成功的概率就越大。
    这就是为什么財阀世家能垄断卡牌力量。
    他们从小读神话古籍,看歷史真跡,去秘境遗址实地感受。
    而外城区的平民,他们只能从教科书上读到简化版的神话、歷史,没有了解,没有情感,没有共鸣。
    这样召唤出来的,最多是那些英雄麾下的无名骑士、无名士兵、白卡、垃圾卡。
    当然作为平民能召唤出白卡也是相当幸运了。
    因为能召唤就意味著能成为召唤师,能成为召唤师就意味著能进入內城区,彻底改变命运。
    大部分人是什么都召唤不出来的。
    林拾安嘆了口气。
    他並不属於这个世界。
    上辈子是个宅男,二十五岁,追番打游戏,抽卡只抽女角色。
    因为抽卡歪了男福瑞,鬱闷之下想半夜出门卖瓶汽水解闷。
    结果被一辆疾驰而来的百吨王压成了卡牌状。
    然后他就穿越到了这个召唤卡牌的世界。
    再醒来,他就成了这个世界的林拾安,一个父母双亡、身患重病的孤儿。
    而且他的病,还不是普通的病。
    三年前那场秘境潮汐,他父母死的时候,他在旁边。某种秘境辐射侵蚀了他的身体,从那以后,他的细胞就在缓慢坏死。
    医生说,最多活到二十岁。
    想治?可以。
    內城区有联邦最好的医疗技术,有净化辐射的圣光系技能卡牌,有能修復细胞的稀有道具卡牌。
    但內城区不对平民开放。
    除非成为召唤师。
    只有召唤师才有资格进入內城区,享受联邦的资源和保护。
    所以哪怕希望渺茫,他都必须试试。
    这是他唯一的活路。
    “轰~”
    正走著,前方忽然传来一声巨响。
    林拾安下意识往旁边的墙角一缩,探出半个脑袋看去。
    街道尽头,两道人影正在对峙。
    左边是一个黑长直黑衣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清冷,双手抱臂站在一旁。
    她身前立著一名古装女子,手持长剑,英姿颯爽,衣袂飘飘,剑气纵横。
    那是那个黑长直少女的卡牌英雄。
    右边则站著一个肤色惨白,穿著中世纪贵族礼服的男人,手持一柄血红色的长枪,嘴角掛著阴森的笑,正与那名古装女子缠斗。
    他也是卡牌英雄,只是他的召唤师似乎並不在附近。
    “江燕月,这样打下去毫无意义。”那惨白男人开口,声音阴冷,“明天,我和我的召唤师就会去下一座城市寻找血食,就此收手,从此我井水不犯河水,如何?”
    黑衣少女面无表情地看著他:“弗里斯伯爵,你和你的召唤师都不过是联邦通缉犯,也配跟我谈条件?”
    “通缉犯?”弗里斯伯爵笑了,“琉羽白,你们琉家確实势大,但现在你身边只有江燕月一张紫牌,而我的召唤师,还没使出全力呢!”
    他话音未落,血色长枪猛然刺出,化作数十道血色残影。
    名为江燕月的古装女子剑光连闪,连连挡下。
    林拾安看的心惊肉跳。
    紫牌?
    那可是紫牌啊!
    还是英雄牌。
    卡牌分七个等级:白、绿、蓝、紫、红、金、璀璨。
    紫牌已经是珍品级別,能守护一座小城的存在。
    他一个外城区平民,这辈子见过最厉害的卡牌是巡逻队队长的那张绿色使魔牌【铁甲士兵】。
    现在两张紫牌在他面前打架?
    他不打算继续看热闹,转身就跑。
    这种级別的战斗,隨便一道余波就能要了他的命。
    林拾安沿著墙根悄悄往后退,身后的巷子七拐八绕,只要钻进去,应该能全身而退。
    “小老鼠想跑?”
    阴惻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林拾安猛地回头,看见弗里斯伯爵正转头看向他。那张惨白的脸上,眼中闪烁著诡异的猩红。
    “正好。”弗里斯伯爵舔了舔唇,“打了这么久,消耗太大,拿你来补充点能量。”
    他抬手一挥。
    一道黑影从他袖中窜出,直扑林拾安。
    琉羽白目光一凛,也抬手一挥。
    另一道白光迎向黑影。
    轰!
    两道身影在半空中相撞,各自弹开。林拾安这才看清,那是一只蝙蝠状的使魔,浑身漆黑,双眼血红;而挡在他身前的,是一只白色的灵狐。
    “走!”琉羽白的声音传来。
    林拾安转头就跑。
    身后传来打斗声,以及弗里斯伯爵的笑声:“跑得掉吗?”
    林拾安在巷子里狂奔。
    那只黑色蝙蝠似乎追过来了,白色的灵狐没能拦住它。
    他的肺像要炸开一样。
    他的病让他不能剧烈运动,但这时候哪还顾得上。
    跑!跑!跑!
    身后风声骤紧。
    这样下去不行。
    对方是使魔,品级大概不低。
    而他一副病怏怏的身子,根本跑不过。
    现在,他只有一个办法。
    他必须立刻召唤!
    今天是他的初召日。他买了材料,他可以召唤。
    只要能召唤出一张卡牌,哪怕是最垃圾的白牌,也有一战之力。
    可召唤需要时间。
    召唤需要冥想,需要集中注意力,需要在脑海中构建想要召唤的那个形象。
    短则需要几十秒,多则需要几分钟。
    他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但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林拾安咬著牙,从怀里掏出那个布袋,打开。
    白色的幻想结晶,暗淡的空白卡牌。他把结晶窝在手心,闭上眼。
    召唤第一步:注入精神力。
    这是一种本能,就像呼吸一样。每个人天生就有精神力,只是多少的区別。林拾安不知道自己有多少,他只能拼命想,拼命地往结晶中输送自己的意志。
    结晶亮了一下。
    成了,有反应!
    第二步:冥想。
    这是最难的一步。
    你需要想像你想召唤的那个存在,越具体越好。
    长相、衣著、气质、故事,所有的细节都会增加召唤的成功率。
    最重要的是情感。
    你必须真的喜欢那个存在,真的相信他,真的愿意和他建立羈绊。
    林拾安心里骂了一句。
    这个要求,简直反人性。
    那些世家弟子从小读古籍,听传说,去遗蹟感受氛围,他们当然能了解、能喜欢那些英雄。
    可他们外城区的平民不一样,每天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生活在生死边缘,哪有经歷去爱上一个自己都不相信的故事?
    但这时候没时间抱怨。
    他必须选择一个形象。
    林拾安开始回想最近看过的內容。
    从老周那借来的简化版歷史资料。
    最近看过的是欧洲骑士篇。
    这些內容虽然被刪减过,但核心还在。
    其中最让林拾安在意的,是有关古不列顛的內容。
    这个世界的歷史轨跡和传说与前世並不相同。
    英雄牌【江燕月】是神州歷史上真实存在的侠女,英雄牌【弗里斯伯爵】则是欧洲传说中的吸血鬼。
    这两个角色在林拾安前世的地球上都没有对应的存在。
    但还是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
    比如都有亚瑟王的传说。
    虽然故事不完全一样,但核心还在。
    亚瑟王、圆桌骑士、石中剑……
    那个传说中的骑士王,那个带领不列顛走向辉煌,最终却以悲剧落幕的英雄。
    林拾安努力去想像那个形象:威严、正直、勇敢、高贵。
    书本上说,想像越具体,羈绊就越深。
    所以他必须想像的更详细一些。
    金色的头髮……应该是吧,书上没写,但插画都是这么画的。
    眼睛是什么顏色……碧绿色。
    银白色的盔甲……
    还有那把剑……誓约胜利之剑(excalibur)。
    “excalibur……”
    林拾安不由自主的在心中默念道。
    这个词一出现,之前所构建的所有画面,瞬间崩塌。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副画面。
    美丽的原野上,微风吹拂。
    一名身穿蓝白色裙甲的金髮少女,宛如梦幻中的骑士般屹立在那里。
    她双手放在身前,搭在一把插在地上的黄金之剑上,金色的头髮和蓝白色的裙鎧轻轻摆动。
    少女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容貌美丽的宛如画卷,但身上却散发著凛然的王者气息……
    那是——
    阿尔托莉雅·潘德拉贡。
    呆毛王!
    林拾安猛地睁开眼。
    该死!他怎么会在这种时候想到她?
    触发关键词了,一想到ex咖喱棒,就不自觉的想到呆毛王。
    这个世界没有阿尔托莉雅,没有fate,没有型月,没有那些他曾经热爱过的二次元老婆们。
    这个世界没有阿尔托莉雅的传说,只有亚瑟王传说。不一样的版本,他应该想那个版本的亚瑟王,而不是呆毛王。
    天空中,黑色的蝙蝠俯衝而下。
    他被找到了。来不及了。
    林拾安再次闭上眼,拼命地想这个世界的亚瑟王。
    可每当他想到“圣剑”,想到“excalibur”,脑海里的画面总是不由自主的飘向那个金髮少女。
    他对这个世界上的亚瑟王並不了解,只靠那些简化版的资料,没有丝毫情感,无法建立任何共鸣。
    亚瑟王怎么能是男的啊?懂不懂人心啊!
    该死!该死!该死!
    明明生死关头,明明应该集中注意力,可他的脑子里全是那些二次元老婆们。阿尔托莉雅、时崎狂三、爱莉希雅、芙寧娜、霞之丘诗羽、椎名真昼……
    真是丟人啊。
    可是,她们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慰藉。
    这个冰冷的世界,没有动漫,没有游戏,没有那些他曾经热爱过的角色。
    每当夜深人静,病痛折磨得他睡不著觉的时候,他脑子里回忆她们的样子,回忆她们的故事。
    那是他唯一的温暖,可现在,这份温暖正在害死他。
    蝙蝠的利爪已经近在咫尺。
    林拾安已经没力气跑了,病弱的身子不允许。
    他想,就这样吧。
    反正这病也活不了多久。反正他活著也只是给周叔添麻烦。
    他脑海中闪过一些画面。
    那是前世的自己,窝在出租屋里,吃著泡麵追番打游戏,看著屏幕里的少女们笑著、闹著、战斗著、哭泣著……
    这个世界上没有她们,没人认识她们,只有自己知道。
    如果……能再看见她们一次就好了。
    哪怕只是在屏幕上,在纸上。
    他想再看一次阿尔托莉雅挥剑的样子,想再听一次时崎狂三的萨克斯,想再被爱莉希雅的笑容治癒,想看芙寧娜吃蛋糕……
    想看流萤、想看卡芙卡、想看霞之丘诗羽、想看椎名真昼……
    真的好想……再看见她们一次……
    怀里的幻想结晶骤然爆发出刺目的金光。
    光芒太盛,连俯衝而下的蝙蝠都猛然停住,发出尖锐的嘶鸣。
    一道剑光闪过,蝙蝠使魔被瞬间劈成两半。
    林拾安睁开眼,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在光芒中逐渐凝实。
    当看清那个人的样子后,他瞬间瞪大了眼睛。
    金色的长髮在风中轻轻飘动。
    碧绿色的眼眸缓缓睁开。
    那位身穿裙鎧的少女,此刻正站在他面前,容貌美如画卷,眼神带著威严,充满凛然的王者气息。
    “sevent saber,遵从召唤降临於此。”
    裙鎧少女低头看著他,声音威严道:
    “试问,你就是我的master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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