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我应该当一只阴沟的老鼠(4k)
    “不可能。”
    “安比的鼻子很灵敏,而且【狂怒】也已经熟练掌握。一定能帮上哥哥忙的。”
    唐奇不否认,安比已经能够称之为一个优秀的职业者。
    兽化与狂怒的双重加持,与父亲教导的野外学识,都是她作为一个合格冒险者的体现。
    他甚至明白,小姑娘在团队中的作用要远甚吼克—
    选这个智障,单纯是因为混乱之潮中只能组建菜刀队,没其他人可选。
    但她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太危险了。”
    “安比会照顾好自己!”
    “不行。”
    唐奇其实在犹豫。
    这源於他自己也对巨龙的威胁没太多把握理论家和冒险家之间,最重要的区別的是缺乏实践。
    眼看唐奇油盐不进,安比只好破罐子破摔:“好吧,那安比会乖乖留在部落的。”
    “要听话。”唐奇点点头。
    “安比会和姐姐写信,告诉姐姐自己生活的很好,有被哥哥照顾到。”
    “当然。”
    “只不过有一段时间,哥哥忽然跟两个女人消失了一阵子,安比不知道他们做什么去了————
    唔,还有之前的吸血鬼小姐,哥哥还能把她召唤出来呢!”
    唐奇拿指骨敲了敲她的额头:“你觉得能拿这个威胁到我?”
    小姑娘嘿嘿一笑:“哪有!安比不会出卖哥哥,但也不会出卖姐姐,所以安比什么都不会说,毕竟姐姐一定能闻出其他人的味道————
    我真的只是想帮忙而已。真要遇上什么麻烦,我是狼,肯定连哥哥都不救、
    跑的比谁都快!”
    她还指了指自己鼻子,“我们不是要去寻找一个装置吗,只要让安比闻过类似的味道,一定能在临近的时候找到它的。”
    唐奇始终认为,安比的灵敏嗅觉,应当属於某个种族专长。
    就像晨暮森林中的诸多兽化人,都能通过若有似无的硫磺气,寻找到回家的方向一样。
    显然,他们没有定位媒介”的本领。
    小姑娘的嗅觉,似乎成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那我问你。遇到机会?”
    “要把握!”
    “遇到阻碍?”
    “要等待!”
    “遇到危险?”
    “要逃跑!”
    “好吧,你跟我们一起行动。”
    唐奇向远处的托托哈尔招手,“五匹。”
    “稍等、稍等,让我们找来適配你们体型的坐骑!”
    徒步赶路的速度只比天际巨龟快一些,但前往荒原中心的【无风带】至少也需要一个月的路程,骑乘赶路至少能缩短三分之一。
    暂且还不明確红龙的目的、出没规律,一切当然是以抓紧时间为准。
    过了有一会儿,几个半身人牵著五匹陆行鸟匆匆赶来:“抱歉,之前的兽潮也赶走了一批养育的陆行鸟,花了好久才找到匹配各位体格的坐骑。”
    【陆行鸟,一种高大、温顺但无法飞行的鸟类。
    它们全身被蓬鬆又浓密的黄色羽毛覆盖。当然,因为魔法浪涌的影响,你也总能瞧见彩色或是黑色。
    且拥有修长而发达的双腿,三根粗壮的脚趾甚至能与地龙比较,坚硬的趾甲像是钢铁,能轻易钻入土地,在复杂地形也能稳定奔跑。
    值得注意的是绵软而无力的短小翅膀,除却少数特例,大多数陆行鸟的羽翅都经过了漫长的退化,以至於完全无法飞行。
    它或许能起到一些平衡作用?
    但你知道的,这玩意儿就像是雄卓尔的尊严一你可以真的没有,但你至少要在外人显现出你好像拥有。】
    唐奇踩在脚蹬上,轻鬆跨在一只黄色陆行鸟的脊背,转眼看到哈拉哈尔那只,供半身人骑乘的小型陆行鸟也晃了晃捲曲的羽冠。
    那不全是装饰的作用,也常常被用於表达情绪。
    它对需要俯下身子,才能支撑哈拉哈尔骑行的过程並不满意。
    唐奇庆幸碎石没留在团队里。
    否则他在陆行鸟俯下身子之后,还需要多一个踩箱子的步骤。
    “我们先行出发。你们听从那位半身人的命令—一注意,別惹麻烦,伟大的格乌什在看著我们!”
    这足够让地精、兽人们守规矩,免得將另一位带路的哈尔扔到锅里,烹煮著吃掉。
    作出最后的嘱咐,他也不再过多逗留,轻拍陆行鸟的脖颈,拉紧韁绳。
    "kweh!"
    陆行鸟的双足在土地上刨了刨,藉此机会,唐奇翻过鲁特琴,忽然弹奏起一曲欢快的小调。
    它的节奏与陆行鸟的步调达成了一致,紧隨其后的口哨声又与鸟叫相辅相成,在一段洗脑的旋律结束后,又重新唱迴旋律的开始。
    奔跑的陆行鸟似乎都受到音乐的鼓舞,在口哨中卯足力气,跨过泥泞的土路,跃上藤条与枝蔓,逐渐消失在了托托哈尔的视野中。
    由於双足直立的特质,使得陆行鸟行进时甚至比战马还要顛簸。
    区別於上下的晃动,当它迈出左腿时,唐奇的身形就难免向左偏移,向右也是同理。
    剧烈的顛簸,使得他无法记录下荒原的一切,只能等到夜深扎营时再进行记载。
    这也让他有了閒心,与並行顛簸的队友们閒聊“这首歌听起来和陆行鸟有十分相配。”
    哈拉哈尔说。
    “那我只能希望你的標准不是百分制。”唐奇弹唱著。
    “当然不——这首歌的名字叫什么?”
    “《陆行鸟之歌》。”
    “你编撰的?”
    “我抄袭的。”
    哈拉哈尔奇怪地回过头去:“为什么要说地这么直白呢?”
    “说是自己写的过不去心里那关。”
    “你不怕原作者追究你的责任吗?”
    “他不在这个世界上。”
    “哦,抱歉。”
    他应该是离世了吧?也许是他老师的歌谣,只不过传承给了眼前的诗人,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哈拉哈尔心想。
    心中的猜测像是化作一缕微风,吹拂到相隔无尽之海的大洋彼岸,让乌拉桑忽然打了个喷嚏。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就像我也不会说【源力小子】是我的作品一样。”
    “为什么?”
    想到自己戳中了对方的痛苦,那么自己理应还给对方一个,以达成平衡才行。
    哈拉哈尔这才平静说:“那是我父亲的杰作。他是个人类,自称大发明家。
    几十年前,他提出了將【源质】应用到魔法物品的提议,以便產出更多能利用在荒原的奇物—
    【循环储法戒指】,它原来的名字。这只是其中之一。
    其它的譬如【混乱浪涌检测仪】,能帮助测定该地区范围的魔法浪涌,大致会出现怎样的效应、几种效应。
    又或者【狂野魔法复製器】,毕竟在荒原这片地区,【火球术】有时候不只是释放热能那么简单,偶尔还会在你面前炸出爆米花。
    他希望可以把狂野魔法复製下来,从而创造出一些全新的魔法————既然决定要在荒原生活,就要利用荒原赋予的一切。”
    “很有建设性的想法。听起来挺有用的,我给十分。”
    “然后他被狂野魔法炸死了。”
    “我是百分制的。”
    “混乱之潮所引发的结果,有时候也未必是杀伤性的。至少在製造【源力小子】的这段时间里,没再出现过火球术炸脸的事情,反倒是奶油炸出过很多次一所以我认为他可能缺少了一些半身人的幸运。
    但也有可能是他的死亡,塑造了我的幸运。
    毕竟按照祖父的幸运守恆律来看,是命运让我倒霉的失去了父母,却幸运地让我完成了【源力小子】,在未来派上了用场。”
    “但我有个疑问,源质这种事物属於消耗品么?在源力小子的源质耗尽之后,它会变成什么样?”
    “环位越高,所需要的源质也便越多。耗尽之后,无非也是引发混乱之潮而已——这片土地上,不会有什么比它更糟糕的了。
    t
    哈拉哈尔想了想说,“哦,现在还多了一条红龙。”
    “看开点,至少它不是远古巨龙。也不过在荒原附近游荡了几十年。”
    “可为什么我们从来没听过它的踪跡?”
    “也许只是藏匿在地底深处。燃素海的侵蚀,让它也不得不衝出老巢。”
    “燃素海?”
    “一种燃烧一切的物质。”唐奇撇过头去,看向远方正在北迁的角龙群,“也是兽潮迁徙的原因。”
    “你为什么懂这么多。”
    唐奇拍了拍《指南》:“我就是干这行的。”
    “能不能让我看看这本书?”
    唐奇的耳畔忽然传来一阵“咩咩”叫。
    他环顾四周,才发现戴著交流项炼的布彻,不知什么时候从安比座下陆行鸟的羽毛中钻出来——
    或许是他们毛髮一样白皙的原因,以至於唐奇都没能留意到:“我还以为你会跟冒险者们一起,待在后面的羊群里。”
    “那群傢伙臭烘烘的,羊毛都已经泛油、沾灰了,也没想著给自己舔毛,我可没办法接受这一点。”
    “毕竟这一路上碰到的唯一水源,是犯著毒泡泡的酸水池子。等等,你原来已经接受绵羊的身份,开始给自己舔毛了吗?”
    “所以人类其实不这么做?”
    “人类一般会选择洗澡——啊不,沐浴。”
    唐奇想起这傢伙是只龙裔,不知是否算是种族习惯的问题,也没有多问,“至於你说的那本书————你不是冒险者吗,听到的故事和书中应该差不多,所见即所得。”
    “哦对—冒险者。去你妈的,没错,我听说过你的故事,好的,我不看了。”
    “停一停。你是在故意爆粗口吗,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像冒险者一点?”
    “哦,去你的,没有。我他妈说话本来就这个样子。”
    “嘿,不像冒险者又不代表什么。
    “那我应该像谁?”
    “为什么一定要像谁,而不选择做自己呢?”
    “做自己?”
    绵羊眨了眨眼,“咩—
    ”
    “说实话,我必须为过去认为你是羊群里最聪明的那个,而感到抱歉。
    你这傢伙完全没有主见的,都是別人说什么,你再跟著做什么,甚至说话都必须先重复他们一遍。”
    回忆著布彻从初识以来的种种行为,唐奇已经能做出一个初步判断,“恕我冒昧,但你的家庭该不会是什么打压式教育吧?”
    “家庭?”
    布彻迟疑一阵,“我的家庭被一脚踩扁了。”
    意料之中。
    冒险者中很少能找出一位父母健全,拥有幸福美满人生的善良角色,这类冒险者一般都是出门体验生活。
    而真正的冒险者便如同在场的每一位,甚至於唐奇,没死过一个亲人都不好意思踏上冒险这条路。
    但他仍然感到意外:“能被踩死————你们到底是龙裔还是蚂蚁?”
    “是龙裔。但是在荒原上,被地龙一脚踩死了。
    “荒原中还有龙裔生活吗?”
    唐奇看向哈拉哈尔,本地人应该更了解这些。
    “没有,至少稳定区之外只有魔法、野兽、和蜥蜴人。”
    唐奇好像明白了什么:“等等,你这傢伙到底是龙裔还是蜥蜴人?那可不是同一个品种。”
    “是龙裔。”布彻执拗道。
    “长什么样子?”
    “光滑的龙鳞、长长的尾巴,鱷鱼一样的脑袋。”
    “有角吗?”
    “没有。”
    “那你是蜥蜴人。”
    “我是龙裔!”
    蜥蜴人与狗头人一样,將他们的血脉追溯到千万年前,说不定都能发现他们源自於同一个祖先—
    毕竟巨龙就和吟游诗人一样,对於繁衍这件事从不挑剔。
    只要没有生殖隔离,它们愿意和任何一个种族发生关係。
    诗人还要更过分一些,他们不在乎有没有生殖隔离。
    这么看下来,布彻或许是遗传了老祖宗的癖好,以至於迄今都会盯著各个人种的屁股看?
    “这下破案了。”
    完全没有发掘真相的快感,只觉得有些好笑。
    抱著这样的心態,他们终於离开坡状的狂野乡。
    迎面便是金黄摇动的旷野。
    微风压伏著草叶,盪起一圈圈的涟漪、又拍打在他们的鼻尖,这种感触让人觉得陌生。
    哈拉哈尔根本想不起,上一次出门远行是在什么时候。
    身为轻足半身人,她认为自己的天性,或许是热爱自由的。
    理应像是家族中的其他人一样,在学有所成的时候背上行囊,做一个走走停停的旅法师。
    可人们总说,她更像个默默无名的侏儒一指的是喜欢窝在家里,鼓捣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然后一不留神就將自己的臥室、乃至庄园炸翻这种事。
    她的確做的过分了些,跟自己的父亲一样。
    以至於在责骂中离开了庄园,不断的搬迁、搬迁,最终停驻在了公路边际的不知名村落里。
    她知道心里有些酸涩,但无法確定那意味著什么。
    只觉得当她將一个个【循环储法戒指】,塞进新缝製的布娃娃里,就会让自己安心。
    和如今的感觉有些相似。
    他们奔跑在平原上、一路顛簸,听著从没听过的曲调,隨意的聊一聊彼此的过去。
    甚至没有一个具体的目的,只是纯粹的打发时间。
    哈拉哈尔竟然也觉得心情开阔了些:“也许他们说的对,我应该多和人出去走走才行?”
    七天后。
    “我应该当一只阴沟的老鼠,一辈子缩在影子和角落里,最好永远也不要出门。”
    初次旅游兴奋癥结束的哈拉哈尔蜷缩在被褥里,紧紧抱著五只源力小子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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