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恩欣然答应。
    他可不想刚习惯的霜叶镇生活再出现大的变动。
    另一位猎人他选了自己的女儿阿莱婭。
    阿莱婭擅长隱匿,刚好在罗德前方侦查,提前预知危险。
    “但我希望能延后一周再出发,领主老爷的皮甲有件要完成了。”
    雷恩的建议罗德欣然答应。
    他不急於这一时,耐心的呆在铁匠铺里打铁,时不时去土地里检查成果。
    没到一周,第五天雷恩便將件皮製胸甲送到罗德面前。
    “时间匆忙,並没有什么装饰,请您原谅。”
    “不用装饰,它已经很漂亮了。”
    墨蓝色的龙鳞层层叠叠,严丝合缝,闪烁著金属的光泽。
    罗德伸手在上面掠过,能清晰地感受到上面的冰冷和金属般的坚韧。
    而皮甲的內部加了层鹿皮,透气性好,又非常柔软且有弹性,摸上去十分顺滑。
    在女僕莉婭和珊妮的服侍下,罗德脱下外衣,將皮甲穿戴在身上。
    “居然没有一点异味,还带著一点点清香,”
    穿戴过程中罗德低头闻了闻,问道:“这是什么香味?”
    “薰衣草的香味。”
    雷恩回答道:“薰衣草有天然防虫和防腐效果,里面还有一点点迷迭香。”
    薰衣草在北境很常见,是祛除皮革异味使用的主要材料。
    罗德点点头。
    皮甲的尺寸刚刚好,女僕用力將束带勒紧,皮甲紧贴罗德身形。
    “雷恩手艺確实不错。”
    罗德拎起自己的精钢大剑尝试了一番,丝毫不影响自己的动作。
    只是这双足飞龙的皮甲比普通皮甲重一些,估计得有十八斤。
    当然,这可比板甲轻多了。
    对於有【锻造之力】加成的罗德来说,这並不算什么。
    试穿后,罗德脱下皮甲,拿过侍卫的佩剑在上面砍了两剑测试。
    与在双足飞龙身上一样,普通的剑只能在上面留下一道浅浅的凹痕,根本无法切开皮甲。
    至於罗德锻造的剑,那就没有测试的必要了。
    期待的皮甲已经穿在身上了,次日罗德便带队出发。
    黑松岭的土地辽阔,山林,河湾,峡谷还有一大片洼地。
    一天的时间必然是无法完全逛完,因此杜兰特让玛莎给每人准备三天的乾粮和水。
    这个量足够他们在荒原呆上五六天——带著雷恩这个猎人,自然不可能只吃乾粮。
    眾人骑马在黑松岭穿行,除了阿莱婭。
    她自己在荒原中穿行,只有赶路时才会加入队伍。
    黑石山脉在西北方向,这次罗德选择向东边探索。
    队伍最先抵达的是碧蓝河。
    这里距离罗德的领地不到六里地,是重要的水源,但地图上的描述却不详尽。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靠河也能吃河。
    当然,河不像海那样到处都是海货。
    只有蓄水的河湾和水流缓慢的深水区,才能在河里获得足够多的渔获。
    河里还有河蚌和螃蟹,但这些东西只能算陪衬,最主要的还是鱼。
    沿著河湾一路前行,罗德將可能存鱼的地方都记录下来。
    只是这些天然的河道都太窄,河流的宽度普遍都只有三四十米,宽的地方也不过六十米。
    河道中央罗德没有去探查,但河边最深的地方也没超过两米。
    由此罗德得到个结论,这鱼塘还是得自己挖。
    当然,在这过程中也有好消息。
    在河湾上游的山坡附近,罗德很快就发现一处天然石矿,主要是岗岩。
    这种石料质地坚硬,適合建造城堡主体,承重高还防风化。
    只是开採有些困难。
    距离霜叶镇大概有十五里地。
    罗德同样在地图上做好標记。
    如果想要开採使用,就涉及到运输,罗德自然也要考虑道路规划。
    “或许未来可以把城堡建在这里。”
    罗德暗想。
    霜叶镇之所以没有將镇子直接建在河湾旁边,主要害怕有大型野兽在附近出没。
    而如果罗德建立城堡之后,基本就不需要担心野兽。
    野兽来了,也不过是给罗德加餐而已。
    当然,罗德现在只是畅想,连规划都算不上,因此没有浪费太长时间。
    仅停留片刻便沿著河湾继续前行,直到河湾两侧被山崖挡住,罗德的队伍调整方向,在碧蓝河前湾处穿过河流,继续向东前行。
    快到黄昏时,队伍到达一片山林前,罗德决定明天再进山。
    於是队伍在山脚下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扎营。
    杜兰特生火,侍卫收集乾草和乾柴。
    阿莱婭则附近游荡,没一会就带回来两只野兔。
    还是皮毛都扒好带回来的。
    “跟著你们一起出来確实饿不著。”
    架子上的野兔滋滋冒油,罗德看著雷恩说道:“或许你可以教我箭术?”
    “您愿意的话,当然可以。”雷恩爽快地应声道。
    罗德站起身,“那就开始吧。”
    白天赶路也不算累,趁著空閒的时间,罗德刚好学习一下,提高自身的实力。
    不说狩猎五百只凶兽解锁【凶兽狩猎者】,解锁一些普通的狩猎词条也行。
    两人走到旁边的空地,雷恩从侍卫借来弓交给罗德,並指导道,
    “如果您没什么基础的话,最开始学习可以用標准的方式站立和射击方式。”
    雷恩一边演示一边介绍道:“双脚与肩同宽站立,身体正对您的目標,脊背挺直,头部保持自然。”
    “箭搭在弓的箭台上,箭尾卡在弦上。”
    “注意重心稳定,不要晃动,拉弓手臂与地面平行。”
    “当然这是最开始熟悉弓箭的方式,熟悉以后不需要遵从这些规则,只需要一个要领,”
    “稳,即可。”
    话音刚落,雷恩搭箭拉弦,一箭飞出,精准命中百米外的树干。
    “厉害。”
    罗德算是看到真正的百步穿杨。
    罗德信心满满,当即摆好姿势,將箭矢搭在弦上,猛地用力拉紧弓弦!
    嘶——
    雷恩赶紧握住罗德拉弓弦的手,往回拉了拉。
    “无需这么大力量,领主老爷,弓会坏掉的。”
    雷恩从来没想过,体型不起眼的领主罗德力量会这么强。
    此时雷恩猛地想起来,罗德那把粗大的精钢大剑。
    雷恩庆幸自己给领主老爷的弓是侍卫的长弓,如果是他自己的狩猎弓箭拉力最多也就六十斤,现在可能已经断了。
    “嗯,好。”
    罗德反应过来,赶紧收力,对准树干射出一箭。
    力量很足,但准头差很多,箭矢射到旁边的另一棵树干上。
    罗德略有些尷尬。
    作为私生子,罗德之前都在干活,偶尔参加的训练都是基础的剑技,弓箭没接触过几次。
    “这是正常的,领主老爷,我第一次只射了十几米。”
    雷恩安慰道。
    接著雷恩將自己瞄准的技巧和经验都传授给罗德,两人就站在林子前面不断地练习。
    直到夜幕快要降临,罗德已经能偶尔射在树干上了。
    这么看,罗德感觉自己还算有点射箭天赋。
    一阵练习过后,前方林子里遍地插满了箭矢。
    罗德家底薄,自然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当即跟著雷恩一起走进林子收箭。
    “您刚学习能达到这样的水平已经非常优秀,剩下就需要多练习……”
    雷恩的话还没说完,发现罗德突然站在原地,盯著林子,目光深邃。
    他立即警觉,迅速的观察周围,却没有发现任何情况。
    雷恩望著前方,慢慢后退,低声问道,
    “领主老爷,您发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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