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一家三口还是跟著西装男来到了楼下。
    “哇!这车也太酷了吧!”
    陈颖儿一声惊呼。
    此时停在他们单元门口的,居然是一辆顶级的豪车!
    虽然路灯昏暗,但是也依然可以看到这豪车那別出一格的造型,跟停在旁边的轿车相比,就仿佛是一只孔雀飞进了鸡窝一样。
    这是一个老小区,这样一辆豪车的出现,显然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虽然这大晚上的,也並没有多少人在外边,但是旁边依然围著几个人,对著这辆豪车指指点点,不明白这样的豪车,怎么会出现在如此普通的居民楼中。
    陈颖儿一看见这车,跑跳著过去,一眼就认出来了经典的车標,大喊:“我知道!这车子的名字我知道,叫杀了马蒂!”
    陈浩轩无奈地捂住了额头:“是玛莎拉蒂,你不认识能不能不要乱说。”
    西装男道:“是陈先生让我来接你们的,三位,现在请上车吧。”
    於是,陈浩轩坐在了前排。
    白蓉和陈颖儿小心翼翼地坐进了后排。
    刚一坐下,他们就被车子內部精致的装饰给震撼了,这座椅的皮革手感,包括整个座位的巨大空间,也让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適。
    他们家也曾经考虑过买车,但是一想到各种油费和小区的停车位,就还是算了。
    即便去看过几次车子,也没有敢到这种名副其实的豪车上面体验过。
    穷人毕竟没有这个胆子。
    三人上了车,车子缓缓起步,绕出了这一片老旧而拥挤的小区,在安静而空旷的城市行驶了起来。
    此时,车內的陈颖儿瞪著眼睛,在各种地方摸来摸去,体验著所谓豪车的质感。
    白蓉则按住了她的手,眼神有些胆怯:“小心点儿,別把车子给弄坏了,弄坏要赔的。”
    这种豪车,要是弄坏了,恐怕他们家半年的生活费都要赔进去吧。
    陈颖儿只能收回了小爪子,仰著下巴问:“妈,这车是谁的啊?”
    白蓉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待会儿问你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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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的陈浩轩,则是一副瞭然於胸的样子,搓著自己的下巴:“呵呵,我爸,我爸他不知道背著我们做了多少的事情呢。”
    “根据我常年观看推理电影的经验来分析,这辆车估计就是咱们爸买的,然后这位叔叔——”
    陈浩轩扭头看著西装男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我爸的小马仔吧。”
    “什么?”白蓉和陈颖儿都一脸惊讶。
    这前几天陈汉文还是一个其貌不扬,挣钱不多的程式设计师呢,现在都有豪车和马仔了?
    这变化也太惊人了吧。
    然而西装男一边开著车,一边像是看智障一样看著陈浩轩:
    “首先,我今年26岁,我才刚大学毕业不久,你不能不能不要叫我叔叔。”
    “其次,这辆车是公司的,不是什么你爸的,除非你爸是我们公司的董事长。”
    “我就是出来兼职跑个专车,挣个外快,我怎么就成马仔了?小兄弟你不要侮辱我人格好吧,你爸是谁啊,我就给你爸当马仔。”
    “呃······”陈浩轩一脸尷尬。
    陈颖儿贼兮兮地笑了两声:“哈哈,我就说你平时看那些推理不靠谱吧,真以为自己是大侦探萝卜了啊。”
    “是菠萝。”陈浩轩无奈。
    白蓉知道这车弄坏了真的要赔,坐的更加小心翼翼了,连椅背都不敢靠,问道:
    “那小哥,你知道现在要送我们去哪儿吗?”
    西装男道:“我按导航走,看目的地,好像是別墅区吧。”
    “別墅?”陈浩轩又捕捉到了关键词,开始搓起了下巴。
    陈颖儿笑问:“哥,你是不是又要开始你漏洞百出的推理了?”
    “我——”陈浩轩白了陈颖儿一眼,这小丫头,最近是又欠制裁了。
    很快,车子驶进了静海市三环位置的一处別墅区,最终停在了一栋別墅的前面。
    而別墅门口,早就有一个男人,穿著一身篮球服,正在笑呵呵地等著他们。
    “爸爸!”车刚停稳,陈颖儿就立刻打开车门扑了出去,跑过去一下子投进陈汉文的怀里:“爸爸你真是太帅了!简直就是今夜最帅的选手啊!嘿嘿,我爸爸居然是明星了!”
    “那是!”陈汉文得意地摸著陈颖儿的头:“你爸爸会的东西还多著呢。”
    此时,陈浩轩和白蓉也走下了车。
    西装小哥更是一脸惊诧地走了下来,望著灯光下的陈汉文,激动地连话都说不太清了:“你······你······”
    “你是那个谁。”
    “你是刚才节目上那个唱少年的大叔吗?”
    陈汉文笑道:“是我!”
    “我靠!我居然见到真人了!”小哥激动地差点儿没原地跳起来:“我刚刚就在看你的节目,你的歌唱的太好听了!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这——”陈汉文挠了挠头。
    这么突然的吗?
    不过看著小哥激动的样子,陈汉文也不好推辞:“那行吧,你有笔吗?”
    “笔——”小哥挠著头,一脸为难。
    “没事,我有!”只见陈汉文大手一挥,“唰”的一下,居然从裤子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只马克笔来!
    “我靠。”陈浩轩一脸惊讶:“爸,为什么你会隨身带著一支笔?”
    小哥则直接冲了上来,把西装一脱,露出雪白的衬衫来,转过了身子:“我没带纸,你直接写我衣服上吧,这衣服我这辈子都不会洗了。”
    陈汉文毫不推辞,大手一挥,瞬间笔走龙蛇,在小哥的背后留下了自己的签名。
    陈汉文三个字!
    笔触优美,流畅自然,看起来没有个十年的硬笔功底,根本不可能写到这种程度!
    甚至可以媲美一些市一级的硬笔书法家了!
    白蓉惊讶地问:“老公,你写字以前都跟狗爬一样,现在怎么突然这么好看了。”
    “正常。”陈汉文嘿嘿一笑:“毕竟我是明星嘛,哈哈。”
    至於为什么陈汉文隨身带著笔,而且签名突然如此瀟洒优美。
    废话!
    但凡是个人,知道自己半个月后会成为明星,马上就会开始幻想自己给別人签名,然后开始疯狂练字。
    这个场面,陈汉文早就模擬过无数回了!
    这个名字,他自己都练了好几千次了!
    作为一个明星,我隨身带著一支笔,也很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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