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街中有一条湘西巷,本是一百多名在京湘西土家人的聚居地。
    弘治初年,这批土家人的女族长嫁给了一位锦衣卫堂上官做妾。族人们也都鸡犬升天进了锦衣卫当了堂帖校尉,全部搬离了这里。
    如今整条湘西巷都被高丽街最大的狗贩子胡大眼租了下来。
    洪爷领著林十三、陈矩走进了湘西巷。
    巷子两侧摆满了木笼子,木笼子里关著形形色色的狗。狗嘴上都带著噤声笼套。
    三人在巷內一座四合院前驻足。院门前站著四个彪形大汉。
    四个大汉身上都缺点东西。一个没了左掌;一个少了一只眼;一个缺了一只耳朵;还有一个脸上有一道从额头横贯到下巴的伤疤。
    林十三笑道:“胡大眼手下的四大金刚还是这么威风凛凛啊。”
    四个大汉並不搭理林十三。其中的“一只眼”朝著洪爷一拱手:“洪爷。”
    洪爷问:“你们胡爷在嘛?我找他有事。”
    一只眼頷首:“在里面。请。”
    三人进得四合院。四合院里二十来个人正忙得热火朝天。有陪著狗肉馆的伙计挑狗的;有拿著棒子杀狗的;有在木架上给倒吊著的死狗扒皮的......
    若仔细观察,能发现院里干活的这批人身上皆有残疾。
    胡大眼这二十几个手下,皆是在战场上负过重伤的残疾老兵。
    太祖爷开国颁旨,朝廷善待残疾老兵,万年不变。
    这才过了一百九十年,已经变了。
    若普通的军户负伤致残,会从战营调往军屯卫所。
    军屯卫所中的各级將领,有一百种法子让残疾军户沾上利滚利的断头债。
    最终残疾军户会在实际上沦为各级武官的家奴、僱农。
    胡大眼不愿看到跟自己血战韃靼的二十几个残疾袍泽沦为武官家的牛马。於是领著他们来高丽街討活路。
    这群人是刀口舔血出身,百战沙场。街面上的那些地痞无赖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不及五年,胡大眼便垄断了高丽街最大的一桩生意——贩肉狗。
    洪爷朝著堂屋喊:“胡爷!”
    堂屋內立马有回音:“老洪啊,我跟人谈个价钱。立马就出来。”
    林十三和陈矩在院里看到了令人惊奇的一幕。
    只见一个老头穿著一件肥大过膝的老羊皮大衣。他掀开大衣,一整条狗竟像一根绳子一样系在他的腰上。
    老头解开腰上那条狗,放在地上。狗一动不动看上去已经死了。
    一个汉子將一串铜钱递给他:“一百文,一文不少。”
    老头伸手要去接。汉子却將拿铜钱的手往回一缩:“死狗我们可不收。”
    老头似乎受到了侮辱:“我什么时候卖过死狗?”
    说完老头伸出右手拇指一按地上“死狗”脖颈下两寸处。又扇了它两巴掌。
    “死狗”立马从地上晃晃悠悠的站起。
    老头顺手拿起一个噤声笼套,扣在它嘴上,拎著扔进了狗笼子里。
    汉子满意的將手中铜钱递给老头:“还得是你啊!”
    二十多步外驻足观看的林十三对陈矩说:“陈老弟,开眼吧,那老头是坐狗人。当下整个京城正经的坐狗人不超过十个。”
    陈矩一头雾水:“坐狗?什么意思?”
    胡大眼还没出来。林十三閒来无事,给陈矩讲述了何为“坐狗人”。
    坐狗人不是一般的偷狗小蟊贼,是有巧妙偷狗手艺在身的大贼。
    京城人家讲究秋、冬吃狗肉、喝雕。每年立秋到来年初春这四五个月,是坐狗人最忙碌的日子。
    坐狗人先在京城的街巷中四处转悠踩点。看好了哪家的狗肥,没栓绳。
    黎明之前,坐狗人会披上一件肥大过膝的老羊皮大衣,前往踩好的点附近。
    到了地方,坐狗人会拿出一块熟马肺,用肉香引狗走出家门,跑到他方便下手的地方。
    这时坐狗人会把马肺丟给狗。狗忍不住诱惑,大快朵颐之时,坐狗人悄悄靠近。
    靠近之后,坐狗人会用左手按住狗的后跨、右手掐住狗的脖子。双手反把。
    一瞬间,他会往狗的腰上狠狠一坐。这便是“坐狗”——整个偷狗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狗的血脉都在腰上。这一坐的力道很重要。坐轻了,狗晕不过去,会跳起来猛咬坐狗人一口。
    坐重了,狗会被坐死。死狗跟活狗价钱差了五倍。
    只有不轻不重,恰到好处,狗才能只晕不死。
    等狗晕死过去。坐狗人会掀起老羊皮大衣的下摆,將整条狗像捆腰带一般捆在腰间。
    待到了收肉狗的地方,坐狗人再用巧妙手段,把狗弄醒。
    林十三给陈矩讲述完这一切,陈矩感慨:“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想不到偷狗也有这么大的讲究。”
    林十三道:“是啊。坐狗虽不是什么光彩事,却也是一门精巧的手艺。”
    那个满头白髮的坐狗人拿了铜钱离开了四合院,跟林十三擦肩而过。
    北正房里,走出一个四十来岁拄著拐的瘸腿汉子。此人便是胡大眼。
    他人如其名,一双大眼跟铜锣一般。
    胡大眼一瘸一拐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洪爷,又看了看林十三:“老洪,你又在帮驯象所这小崽子找狗?”
    洪爷道:“拿人钱財,替人办事。我不喜欢这油腔滑调的小东西,可我不討厌他给的银子。”
    胡大眼骂了一句:“老洪,你他娘替我在顺天府捕房捞了个兄弟而已,却整整烦了我两年。连本带息也该还清了吧?”
    洪爷笑道:“那我不管。你欠我的人情就该帮我的忙。这是江湖道义。我晓得你胡爷最讲道义。”
    “啊呵呸!”胡大眼攒了口吐沫,吐在洪爷脚下。
    隨后胡大眼转头望向林十三:“说吧。这次又在找什么狗?”
    林十三答:“一条细犬,掖乌龙,一身短黑毛。”
    陈矩在一旁补充:“脖颈上繫著一个铜铃鐺。”
    胡大眼轻笑一声:“掖乌龙?身上的肉又瘦又柴。穷得裤子露腚的脚夫都不乐意吃。我这里从来不收。”
    林十三大失所望。那二两银子看来是白了。洪爷的规矩:收了银子,事办不成照样不给退。
    林十三正要领著陈矩跟洪爷、胡大眼告辞。
    胡大眼却突然想起了什么:“昨日傍晚的確有人来我这卖一条黑短毛掖乌龙。我嫌这狗不好吃,转卖到狗肉馆去会砸湘西巷的牌子,就跟他说不收。他繫著狗走了。”
    林十三从胡大眼的话中听出了端倪:“胡爷,你说那人『系』著狗?而非牵著?那人是坐狗人?”
    普通偷狗小蟊贼来卖狗都是牵著。唯有坐狗人是“系”著。
    胡大眼道:“呵,你小子帮京城里那些狗官、狗勛贵、狗富户寻狗找猫三年,竟也有了几分道行。还晓得坐狗人。没错,卖掖乌龙的是坐狗人。”
    林十三拱手:“敢问胡爷,那坐狗人姓甚名谁?家住何处?”
    胡大眼道:“刚才他还在这儿呢。咦,人走了?”
    林十三听了这话一声惊呼:“看来刚才那位坐狗人就是偷掖乌龙的罪魁......竟和他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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